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9批次不合格食品
来源:食安科技 时间:2018-07-11 点击:4651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252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鑫爱特孕婴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杭州洋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mellin香蕉奇异果果泥、mellin苹果香蕉果泥和mellin梨子果泥(原产国:捷克),总钠检出值分别为1.14mg/100g、1.14mg/100g和1.36mg/100g,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30mg/100g)分别低96.2%、96.2%和95.5%。
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指标不超过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二)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荣丰干果商店销售的来自山东省济南八里桥果品批发市场的沙糖橘(柑橘),丙溴磷检出值为0.35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75.0%。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柑橘中丙溴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一般不会引起人类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山东省济南市棋盘市场91-94(张显锋)销售的沙糖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79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2.95倍。
(四)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万邦国际批发市场的砂糖桔,丙溴磷检出值为0.5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1.5倍。
(五)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销售的来自四川省成都市濛阳水果市场冷库外侧1号(经营者:郭杨路)的沙糖柑,丙溴磷检出值为1.12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4.6倍。
(六)四川省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销售的来自四川省牌楼坝水果市场的冰糖柑,丙溴磷检出值为0.70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2.5倍。
(七)四川省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85号摊位附1号销售的来自四川省牌楼坝水果市场的冰糖柑,丙溴磷检出值为0.80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3.0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要求黑龙江、河南、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要求山东、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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